通大院外〔2016〕17号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实施方案 (修订稿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1-03浏览次数:485

通大院外〔201617

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职责实施方案

(修订稿)

根据《南通大学目标管理办法(暂行)》、《南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(暂行)》和《南通大学岗位设置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岗位职责,明确工作任务和基本工作量。同时设定各级各类岗位每年需要完成的相应要求、分值和最低总积分。

具体要求和积分:

级别

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(聘期内)

教学最低积分

科研最低积分

最低总积分

23

有教授职称、完成下列任务:

1.主讲2门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硕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发表C刊论文1篇;或三年内出版专著1部。

3.当年在研省级以上课题1项;或获得市厅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主编出版教材一部。

4.二级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带头人工作成绩突出。

405

196176

601581

4

有教授职称、完成下列任务:

1.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硕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发表C刊论文1篇;或在研省级课题1项;或获得市厅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主编出版教材一部;或三年内出版学术专著一部。

3.二级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带头人工作成绩显著。

405

160

565

5

有副教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硕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每二年发表1C刊论文;或三年内出版专著1部。

3.获得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;或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;或获得市厅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主编出版教材一部。

4.作为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的骨干,成绩突出;或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参与学科建设。

405

128

533

6

有副教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2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硕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每二年发表C扩期刊论文1篇;或在研主持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;或在研主要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;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主编出版教材一部。

3.作为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,成绩显著;或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120

525

7

有副教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硕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每二年发表三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;或当年在研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;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主编教材一部。

3.作为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的主要成员,工作主动积极;或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112

517

8

有讲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三年内发表C刊论文1篇;或在研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;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;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参与主编教材一部。

3.作为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的成员,工作主动积极;或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96

501

9

有讲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每二年发表三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;或在研主要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,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,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参与主编教材一部。

3.作为学科建设、科研团队和教学团队的成员,工作主动积极;或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88

493

10

有讲师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,完成本科毕业论文指导任务。

2.三年内发表三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;或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(排名第三);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;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或参与主编教材一部。

3.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72

477

11

有助教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。

2.发表学报论文1篇;或参与市厅级以上课题1项;或主持校级课题1项;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。

3.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48

453

12

有助教职称,完成以下任务:

1.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,教学质量优良。

2.发表省级以上期刊论文1篇,或参与校级课题1项,或获得校级三等以上科研教研奖励1项;

3.承担社会服务工作(各类课外辅导等),或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(班主任)。

405

32

437

说明:

1、教学积分和科研积分都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总积分,表示符合本职工作的合格要求,即岗位奖励津贴的预发部分可以全额发放。

2、主要参与是指:市厅级第二;省部级前三;国家级前五。参与者的积分计算由主持人自行决定,但所有参与者的积分总和不得超过50%

3、在教学积分或科研积分中有一项未达到40%,岗位津贴下浮一个级别。如果社会服务及科研积分为0分,亮黄牌警告,两次黄牌时,在下一轮聘任(按规定三年一轮聘任)时考虑下调级别或不聘。5年内达到退休要求,并签订协议的,不受此限制。

4、学院下达各教职工任务及完成目标,年终严格按照要求和目标进行考核。

5、如遇学校政策调整,学院实施办法将做相应调整。

外国语学院

20161020